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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告-轉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非本 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由 確診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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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量境外生搭機來臺,長途旅程中有感染COVID-19風險,為避免境外生新生入境後即確診須自付醫療費用,且因尚未入學加入學生團體保險或因故無法加入團保,造成經濟負擔,爰請以書面方式提醒境外生依其身分別及來臺就學期間等,應備妥相關保險證明,說明如下:

(一)學生團體保險:為減輕學生(童)確診COVID-19住院自費經濟負擔,請宣導所轄外僑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得以學校或幼兒園為單位,申請加入學生團體保險,以維護學生(童)權益。

(二)新生:學校應於錄取境外生/同意境外生入學時,於錄取通知或入學許可上告知確診COVID-19之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請學生應於母國先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一定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投保效期以自入境當日至能銜接學校提供之學生團體保險或符合加入健保資格時為最低原則,無法適用學生團體保險或加入健保者應投保自入境當日至離臺當日。學校應於確認境外生入境班機
1、及自主防疫場所等資料時,檢核學生提供之相關保險證明。

2、學生向學校註冊入學時,學校如有學生團體保險方案,應主動告知學生並協助學生投保。

(三)在校生:學校應積極通知所有在校生確診之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並確實提醒學生確認是否已加入健保並依規定缴交費用,如有未符合健保加保資格者,應立即協助學生繼續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發布時間: 2022-12-16 15:16:45
發布單位: 泰安國中小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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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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